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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共谋以色诱敲诈钱财。日前,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周新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邵春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原犯诈骗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现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已缴纳五万元)。本案所涉赃款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2007年9月的一天上午,被告人周新新与被告人邵春凤共谋,敲诈周某钱财。后由被告
(01/10/2011 11:20:32)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无业女子袁某以能帮他人低价购房等为名诈骗1300余万元,被判无期徒刑。就在袁某受审之时,她的前夫认为其以不合理的低价转卖房子,对其提起民事诉讼。昨天,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该院驳回了袁某前夫的诉求。
袁某的前夫认为,由于该房屋约定由他长期居住,他享有该房屋的长期居住权,享有优先权,此外该房屋市场价值约为140万元左右,而袁某竟然以63万元转卖,严重损害了他的利益,第三人对此明知,具有
(01/07/2011 11:04:19)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被告人董翰锜以在国外投资为诱饵,设局骗人巨额钱财。12月30日,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09年3月,被告人董翰锜通过崔某认识了被害人毛伟杰,并在一起商谈在孟加拉国合作办理公司事宜。同年4月20日,在开封市中山路拉芳舍咖啡馆崔某与被告人
(01/05/2011 10:33:00)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大龄女青年化名利用互联网征婚进行骗财的案件,女被告人任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公诉机关诉称,自2006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任某使用“李凡”、“林平”等假名,通过互联网征婚方式先后结识了何某、程某某、何某某等多名
(12/31/2010 10:06:26)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日前,东明的赵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将自己工地上的一台塔吊租赁给张某,租期到后却不见张某来还塔吊,而且再也联系不到张某。无奈,赵先生求助警方,经警方调查,发现张某已将塔吊卖掉。
   赵先生介绍,他工地上有一台塔吊闲置着,今年11月份张某来到工地上提出租赁塔吊,而且给的租赁费比较高。随后,赵先生与张某签订了租赁合同。然而,租期到后,却迟
(12/29/2010 10:25:43)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网上聊天借机发送木马病毒,盗取他人网名、QQ号和密码,冒充他人与其好友聊天并借机要钱。近日,房山法院认定被告人罗某以上述方式诈骗3.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QQ聊天时发病毒图片
  现年23岁的罗某本是广西宾阳县城的农民,初中毕业后曾在广东打工,并在此时得到了一张工友的身份证,此后又依此开办了银行卡。本案中,部分诈骗所得都汇入了该银行卡。
  据罗某供述,他在网上的真实昵称叫“源源”,为了诈骗又起了昵称“倾听
(12/27/2010 11:05:36)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自己家的房子忽然有一天变成了别人的,这天降的“冤案”让房主马老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禁发问:谁卖了我的房子?家住阜新市海州区马家店的马老伯和老伴就遇到了这样蹊跷的事儿,一陌生男子拿着一张白纸黑字的购房合同找上门,让他们尽快从房内搬出。合同上的卖房人名字马老伯认得,卖房子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儿媳”。
  借出去的房子突然易主
  马老伯和老伴在马家店有一处40多平方米的住房。1997年的时候,考虑新婚的儿子没房住,就把房子腾出来让他们
(12/24/2010 10:16:12)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12月16日从杏花岭警方获悉,近日发生的系列租房诈骗案已破获,警方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破获13起诈骗案。
  10月14日,市民李某从“赶集网”上看到一条租房信息,发布人为“张女士”,李某便联系“张女士”看房,并查看了“张女士”提供的身份证和房产证。随后,李某预付了“张女士”一年房租1.4万元,并约好第二天签订租房合同。第二天,当李某联系“张女士”时,对方“蒸发”了。经查,“张女士”是用自己临时租别人的房子骗了李某。10月21日,鼓楼派出所又
(12/22/2010 10:43:09)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2010年12月16日,辽宁天天快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坐上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席。这起曾轰动全省、涉案2000多万元的合同诈骗案有了最新进展:天天快运公司一审被判罚金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公司财务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
(12/20/2010 10:41:44)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一男子煞费苦心连续打了4个电话冒充熟人诈骗,不料骗局被识破,不得不结束自己的“表演”。昨日,市民刘先生来到本报编辑部,向记者讲述了智斗骗子的过程。 %?I0A姜<
  13日下午6时许,刘先生接到一个号码为1371129XXXX的神秘电话,一位南方口音的男子向他问好。男子自称姓
(12/17/2010 10:41:46)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网上个人信息泄露,引发刑事案件,使网络信息保密和维护引起关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谎称自己是东北黑社会的,利用从网上购买的通讯录敲诈他人20万元的案件。
    2010年5月14日上午,被告郑某、王某、苗某在河北保定地区利用从网上购买的通讯录上的电话号码,给在北京市怀柔区的被害人张某打电话,
(12/15/2010 11:16:57)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起死回生”、“血光之灾”、“孝顺菩萨”、“神医保佑”等字眼,对于信奉科学知识的唯物主义者来说,是一眼就能看穿的诡辩之词;而某些缺乏科学知识的人,却犹如抓住了落水时的救命稻草,进而给所谓神医送钱又送物,待真相识破后才追悔莫及。所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财迷心窍合伙诈骗者今日在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
(12/13/2010 10:37:04)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冒充省政法委工作人员,四川达州市达县斌郎乡的董某以能到警方“捞人”为由,骗取两名女子近9万元。昨日,董某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罚金1万元。
今年2月至4月,董某谎称是省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先后从年轻女子张某、卢某处收取42400元、46000元的“活动经费”,并承诺从警方“捞出”张某、卢某的男友。
(12/10/2010 10:46:01)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12月7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以“碰瓷”的方式骗取钱财的案件。
    被告人孙万祥是年过花甲的老人,在2001年2月至2009年9月间,先后在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等多处路口,采用在人行横道内利用自行车故意碰
(12/08/2010 11:06:12) [查看全文]
据天津刑事法律网讯    5骗子“坐镇”广东东莞地区,利用改号软件,将原始号码转换成公安、检察机关的号码,然后以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致电受害人,自称他人银行卡涉嫌洗钱活动,然后让其将银行卡中的钱汇入新账号实施诈骗。
频频得手后,5人将电话拨向了全国七个城市,犯案52起,涉及被害人40人,被诈骗金额一百五十余万元。最终,该团伙在一次诈骗江西省南昌市南岗居民时被警方顺藤摸瓜,一举抓获。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等罪名向5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12/06/2010 10:49:34)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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