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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虚假身份应聘业务员趁机侵吞货物领刑1年半

[日期:2008-11-26] 来源:天津刑事法律网  作者:天津刑事律师 [字体: ]

   一无业人员,为获不义之财,想出了一条发财捷径,多次化名应聘公司业务员,并利用送货及销售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货物。据天津刑事辩护网了解,11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林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现年32岁的林峰,系江西省进贤县人,初中文化,无业。2008年3月25日,以假身份证应聘为南昌市某通讯公司业务员。同年4月2日至15日,林峰以推广业务为由,从公司提走天哥、艾立特牌各种型号手机54部,期间仅交回3部手机货款后,便无法联系。同年5月13日,林峰再次使用假身份证,应聘为南昌市某数码科技公司送货员,次日下午,林峰以为客户送一台IBM笔记本电脑为由,将该笔记本电脑侵吞。上述被侵占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经评估价值共计4255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工作便利,侵吞公司价值42558元货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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